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fā)《礦業(yè)權交易規(guī)則》(國土資規(guī)〔2017〕7號)的通知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礦產資源開采審批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規(guī)〔2017〕16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礦業(y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fā)〔2016〕65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桂陽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我局決定在湖南省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以下簡稱“網掛系統(tǒng)”)(http://www.hngtjy.com)以掛牌方式出讓以下礦區(qū)采礦權,并委托桂陽縣國土資源產權交易中心承辦具體事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礦區(qū)基本情況、設計生產能力和采礦權出讓年限
礦區(qū)各拐點(西安1980)坐標如下:
1.X= 2888940, Y=38370795; 2. X=2888940, Y=38370980;
3.X= 2888770, Y=38370945; 4.X=2888770, Y=38370820。
二、掛牌出讓起始價、增價幅度、競買保證金
1、起始價81.18萬元。增價幅度1萬元及其整倍數。
2、競買保證金81.18萬元。競買保證金必須由該機構賬戶轉入,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采礦權價款。其他競買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結束通過競買資格審查后的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三、出讓時間安排
公告時間
四、競買申請人的資格要求、申請與受理
1、競買申請人應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企業(yè)注冊資本應不少于經審定的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測算的礦山建設投資總額的30%,既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申請各方均須符合上述資格要求。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等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涉及外資的,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2007年)的有關規(guī)定。在報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買申請人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系的法人、個人及其他組織均不得參加競買:①存在偽造公文騙取采礦和非法倒賣礦產資源等犯罪行為的;②存在非法轉讓采礦權等違法行為的;③拖欠采礦權出讓價款的;④嚴重違反《采礦權出讓合同》的;⑤在兩年內有競買違約或其他商業(yè)不誠信行為等不良記錄被有關職能部門查處的。
2、本次采礦權出讓只接受申請人網上報名、報價,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價。申請人可到北京數字證書認證中心指定地點或桂陽縣國土資源產權交易中心購買數字證書,登陸網掛系統(tǒng)查閱或下載礦區(qū)的詳細資料和采礦權掛牌出讓文件。并通過網掛系統(tǒng)的提示提交競買申請并及時交納競買保證金(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網掛系統(tǒng)受理競買申請人的資格后,參與網上競買。
3、申請人應詳細了解礦區(qū)現狀及所列條件,通過網上交易系統(tǒng)提交競買申請后視同對礦區(qū)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
4、競買申請人參與報價及競價應遵循《湖南省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用戶手冊》、《桂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yè)權網上掛牌出讓規(guī)則(試行)》(桂政辦發(fā) [2014]5號)和掛牌出讓文件中《網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的相關要求。
五、風險告知
采礦權掛牌出讓的《資源儲量報告》、《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huán)境綜合防治方案》和《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書》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并經相關專家或主管部門評審確認,但仍存在一些不確定的因素,競買申請人在競買前應當預見到有一定的風險,在競得后須自行承擔風險所帶來的損失。
六、底價提示和成交規(guī)則
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沒有設定保留底價,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通過網掛系統(tǒng)封閉運行確定競得人,具體確定辦法詳見《桂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yè)權網上掛牌出讓規(guī)則(試行)》和《網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
七、其他事項
1、網上掛牌結束后,網掛系統(tǒng)確定的競得人應當從網掛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有關資料,在五個工作日內,按該采礦權的《網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的要求向掛牌人(桂陽縣國土資源產權交易中心)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核,符合競買資格的競得人與掛牌人簽訂正式的《成交確認書》,辦理有關手續(xù)。
2、經審核,不符合資格的競得人或競買人,將按《桂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yè)權網上掛牌出讓規(guī)則(試行)》和《網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的相關規(guī)定處理。
3、競得人必須按《成交確認書》規(guī)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礦區(qū)地質環(huán)境保護責任書》和《礦產資源合理開發(fā)利用與保護責任書》。競得人拒不簽訂《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礦區(qū)地質環(huán)境保護責任書》和《礦產資源合理開發(fā)利用與保護責任書》)視為違約,經采礦權批準機關批準,取消競得人資格,宣布此次交易無效,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桂陽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yè)權網上掛牌出讓規(guī)則(試行)》進行處罰和處理,并保留追償其他損失的權利。
4、未盡事宜詳見該采礦權的《網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和相關文件資料,公告內容如有變更,請到桂陽縣國土資源局網站(http://www.hngy.gov.cn/web/guiyang/8379/default.htm)和湖南省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www.hngtjy.com)查詢。
八、聯系方式和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桂陽縣國土資源產權交易中心(桂陽縣歐陽海路107號)
聯系電話:0735—4431499
聯 系 人:舒永斌
賬戶名稱:桂陽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專戶
開 戶 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陽支行
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陽支行
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陽縣支行
賬 號:由網掛系統(tǒng)自動生成
桂陽縣國土資源局
2018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