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受雞東縣國土資源局委托,雞西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公開掛牌出讓二宗采礦權,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二、競買資格,競買人資格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獨立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競買人需按出讓文件提供相關材料。
三、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8年01月3日至2018年01月30日(9:00—11:30,13:30-16:00),到雞西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申請人可于2018年01月08日至2018年01月12日(9:00—11:30,13:30-16:00)(周六周天節(jié)假日除外),到雞西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12室)提交書面申請(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交納競買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01月12日下午15:00。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中心將在2018年01月12日16:0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此次采礦權掛牌出讓地點為:雞西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12(雞冠區(qū)康新路92號)。
掛牌時間為:2018年01月31日9時至2018年02月12日14時(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
七、風險提示:
(一)采礦權投資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掛牌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礦體的規(guī)模、形態(tài)、資源儲量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誤差,對此,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競買人要認真考察與踏勘,詳細了解擬設采礦權礦產資源開采中的有關風險及影響因素。
(二)因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省、市的產業(yè)、環(huán)保等政策調整不能采礦的,競買人應自行承擔風險。
(三)在礦山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中,涉及土地、林業(yè)、交通、電業(yè)、安全、環(huán)保、水土保持等事項,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發(fā)生的費用由競得人負責。
(四)競買人一經報價,即表示對出讓標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于原華 宋妍妍
聯(lián)系電話:0467-2355363 13836519888
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